公司机关、分公司及各现场项目监理部:
按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、《职工工作实务手册》、《2019年全年工作计划》的规定,结合公司《关于集中开展整顿“职工工作作风”的通知》要求,公司本月对海赋长兴三期、**抽气厂房、仙海龙湾f、g地块、仙海龙湾d地块酒店、**路、信息智慧物流园、长兴·星城二期、三台梓州府·楠溪月、**镇污水改造三期、江油碧桂园·绵州府三期、新北川地热资源供水建设、九洲·云栖湖、印江山13个项目进行了检查、指导、回访。现将本月公司管理及项目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 公司制度
(一)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
1. 工作纪律
2019年12月13日下午,长兴·星城二期专监唐心刚违反公司制度 “公司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,……”的规定,上班期间无故迟到,15:30分才到达项目监理部。按照公司制度规定,决定给予唐心刚5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3分的处罚。
2.工作作风
信息智慧物流园项目,参建单位反映该监理人员罗云在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:不注意自身形象、不热情服务,又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,给公司******造成不良影响。鉴于以上情况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罗云予以辞退处理。
(二)公司qq群登录发言
序号 |
姓 名 |
未登录时间段(周) |
检查时间 |
检查时本人***后登录时间 |
1 |
杨嘉皓 |
2019年12月2日-2019年12月8日 |
2019年12月9日上午9:00 |
2019年11月28日 |
参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第68页的规定:“职工每周至少有1次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传递记录”,决定给予杨嘉皓10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3分的处罚。
(三)职工不良行为统计情况
经统计2019年1月至11月职工不良行为末位十名为:张庆安、张文玲、李谊、杜斌、查洪涛、闵绪华、王怀明、倪兴国、周辉、周飞。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廉政制度执行、项目管理、劳动纪律、公司qq群未登录发言及监理资料编、填、写等方面。
(四)职工上交发票情况
根据2019年1月5日公司《关于规范职工开具正菱公司发票的通知》要求,布置了全体职工开具票据的任务,大部职工已按时足额完成,但仍有个别职工未引起足够重视,没有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,截止12月31日鲁义军、魏兴未提供任何票据,徐坤、唐艳、陶菲、黄胜、倪兴国提供票据差额较大。
参照公司制度,决定给予鲁义军、魏兴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3分的处罚,给予徐坤、唐艳、陶菲、黄胜、倪兴国各50元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2分的处罚,以上人员须补齐2019年不足票据,同时不纳入年度优秀评选范围。在此,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九洲项目、绵州水郡项目及唐心刚、徐连海、王述平、曾永莉、廖丹5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,并给予以上项目、人员各50元经济奖励,记良好行为2分。
二、项目管理
(一)梓州府·楠溪月项目
制度执行情况:
1.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、资料管理制度未见且未上墙;
2.考勤表上考勤员未签字;
3.张贴的节假日值班表应张贴在项目监理部办公室门上;
4.张贴的公司肃风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符合公司要求;
5.未见监理收费台账。
监理履职情况:
1.无同条件温度记录;
2.无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;
3.监理日志未叙述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、班前教育;
4.监理日志、见证取样记录有个别叙述不符合实际,进度控制未叙述清楚,履职痕迹不全,安全周检后复检在监理日志上未反映,监理资料不闭合;
5.巡视监理记录缺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7日的内容;
6.土建旁站记录,落款时间差1天;
7.2019年11月21日筏板砼施工、设计坍落度描述为160∽180±20mm、800m³砼试块取样标养c30只有2组,c30 p6 1组。
公司要求:以上存在问题在2019年12月28日前整改完善,并用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传公司监管部。梓州府·楠溪月项目于2019年12月23日已整改回复,但未按公司要求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。公司决定给予梓州府·楠溪月项目50元的经济处罚。
(二)九洲·云栖湖项目
制度执行情况:
1.项目监理部人员工作分工、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、五方责任主体通讯录未见且未上墙;
2.考勤记录未及时记录;
3.资料管理制度无责任签字;
4.项目部办公室大门上未张贴公司肃风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监理履职情况:
1.旁站记录存在问题对施工单位有要求,但无处理结果;
2.有个别监理旁站时间超过8小时,只有一人签字;
3.个别旁站存在涂改较多;
4.监理日志上进度控制针对性不强;
5.见证取样台账中钢筋原材未填写复检报告编号,缺取样组数;
6.见证取样台账中砼标养、同条件试块缺复检编号,闪光对焊见证人签字不齐,也未填写报告编号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九洲·云栖湖项目50元的经济处罚。
(三)印江山项目
制度执行情况:
1.考勤表未及时考勤;
2.资料管理制度无责任人签字;
3.未见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。
监理履职情况:
1.监理日志有缺页(如11月30日、12月1日、12月3日、12月4日);
2.监理日志中安全周检列项未按公司规定填写;
3.每日发现问题有要求,无整改结果,追溯性不强;
4.施工已多日,但无见证取样相关资料,无监理例会通知等指令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东原·印江山项目50元的经济处罚。
(四)长兴·星城二期项目
制度执行情况:
未见项目监理部近期组织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文件、《关于集中整顿“职工工作作风”的通知》的学习记录;
监理履职情况:
1.监理日志上见证取样台账叙述不齐;
2.监理日志上无12月进度控制监理履职痕迹;
3.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3日项目总监未签字;
4.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与巡视记录气温不吻合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长兴·星城二期项目50元的经济处罚。
(五)分公司项目管理
山西分公司田森汇商业壹中心项目:
1.监理日志
(1)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无跟踪,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未反映;
(2)管理人员到岗到位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未反映;
(3)无危大工程、环保方面内容。
2.会议纪要中危大工程、环保、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内容未体现。
3.旁站记录
(1)旁站记录均为打印;
(2)无设计坍落度记录;
(3)对存在问题有整改要求,无整改结果。
4.监理通知单
(1)通知单上存在问题无整改时限;
(2)无通知单回复。
山西分公司寇村新村一期项目:
1.监理日志
(1)安全周检情况未在监理日志中反映;
(2)危大工程、环保等方面内容反映较少;
(3)机械维修、保养、进度情况等方面内容反映较少。
2.会议纪要
(1)会议签到表的内容不全,缺少职务、联系电话等;
(2)会议纪要内容无参会单位人员进行签字确认,危大工程、环保内容较少。
3.旁站记录
(1)施工准备情况,如人员、机械、材料等监理工作情况未在旁站记录中进行反映,无设计坍落度;
(2)旁站时发现问题,有整改的要求,无整改结果;
(3)11月26日旁站时间超8小时,旁站人员1人签字。
4.监理通知单
长达半月无质量、安全通知单,无法有效规避监理风险。
5. 安全周检
每次安全周检内容较单一,未反映出施工现场实际安全状态,无法规避监理风险。
以上两个项目,制度执行方面存在情况如下:
1.上传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和总进度计划需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建设单位三方签字、盖章确认;
2.项目内部学习:《关于集中开展整顿“职工工作作风”的通知》不需要抄写,但按照公司要求,须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;
3.未见《公司监管月报》、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》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学习记录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山西分公司田森汇商业壹中心和寇村新村一期项目100元的经济处罚。
公司要求:各现场项目监理部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、《职工工作实务手册》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理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公司《制度》、编制好监理日志、监理旁站记录、监理通知单、会议纪要、监理相关台账等,合理地规避公司风险、职工执业风险。
三、其他
各项目监理部总监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,认真组织学习监管月报,对照检查,举一反三、取长补短、引以为戒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合理规避监理风险。同时,学习有记载,问题有落实,解决有效果。处罚不是目的,主要是使每一位职工的综合能力要在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过程中得到启发与提高,使整个正菱监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。
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0年01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