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及各现场项目监理部:
按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、《职工工作实务手册》、《2020年公司全年工作计划》的规定,结合公司《关于集中开展整顿“职工工作作风”的通知》要求。本月对东原•华宇朗阅、富临•绵州水郡三期、九洲•云栖湖、神州•雲庐、绵兴路提升工程、***庭一期、领地东原•阅城、***综合整治、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、安州区海珂花郡共10个项目进行了督促、交流、指导,检查了部分项目防汛情况,并对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进行了回访,审核了兰州高金冷链物流交易中心项目上传的电子版监理资料。现将本月公司管理及项目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公司制度执行情况
(一)工作纪律
1.钉钉打卡及出勤情况
按《关于在公司推行钉钉打卡完善考勤制度的通知》、《全勤工资及出勤申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及要求,本月公司随机抽查个别职工的到岗履职情况,职工到岗履职情况较好,未发现脱岗的现象;并对钉钉打卡考勤、项目考勤表及行程记录进行清理,现将考勤情况通报如下:
序号 |
姓 名 |
考勤异常记录 |
违反纪律情况 |
处 理 |
1 |
周 辉 |
7.29迟到6分钟 |
迟到1次 |
按迟到处理,并扣除相应全勤工资 |
2 |
马义兵 |
7月23日上午迟到36分钟 |
迟到1次 |
按迟到处理,并扣除相应全勤工资 |
3 |
魏 兴 |
7月28日上班缺卡 |
缺卡1次 |
按缺卡处理 |
4 |
张露丹 |
7月15日上班缺卡 |
缺卡1次 |
按缺卡处理 |
5 |
张 森 |
7月24日下班缺卡 |
缺卡1次 |
按缺卡处理 |
6 |
米 强 |
7月24日上班缺卡 |
缺卡1次 |
按缺卡处理 |
7 |
韩 昭 |
7月7日未打卡、7月29日下班缺卡 |
缺卡3次 |
按缺卡处理 |
鉴于以上情况,按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、《全勤工资及出勤申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给予周辉、马义兵2人各20元的经济处罚,扣除1个小时全勤工资30元,记不良行为2分;给予魏兴、张露丹、张森、米强4人各50元的经济处罚,记不良行为记3分;给予韩昭150元的经济处罚,记不良行为记3分。
希望全体职工熟悉公司制度及打卡考勤制度相关规定,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打卡、签到,履行外出、出差、临时请假、加班审批报备程序。
(二)qq群登录发言
序号 |
姓 名 |
未登录时间段(周) |
检查时间 |
检查时本人***后登录时间 |
1 |
任皓羽 |
2020年6月29日-2020年7月5日 |
2020年7月6日上午9:00 |
2020年6月27日 |
2 |
高利川 |
2020年7月6日-2020年7月12日 |
2020年7月13日上午9:00 |
2020年7月5日 |
3 |
罗东 |
2020年7月20日-2020年7月26日 |
2020年7月27日上午9:00 |
2020年7月16日 |
4 |
杜杰 |
2020年7月20日-2020年7月26日 |
2020年7月27日上午9:00 |
2020年7月16日 |
任皓羽、高利川、罗东、杜杰未在公司qq群留下登录痕迹,参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第68页的规定:“职工每周至少有1次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传递记录”,决定给予任皓羽、高利川、罗东、杜杰4人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3分的处罚。
3、2020年7月30日上午,财务部经理许鸿均穿拖鞋进入办公区,参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第47页的规定:“穿拖鞋、背心、超短裤进入办公区或施工现场的┄┄”,决定给予许鸿均20元的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2分的处罚。
(三)项目管理
1、项目资料报送及收集
本月报送总监履职表、质量安全月报,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填报,在规定时间内报送,但个别项目报表上的落款时间与上报公司时间不吻合,填报格式不规范。存在主要问题如下:
1.安全月报未注明所属城市监察大队:九洲•跃进路b区14号楼及地下室、雨污泵站、东原阅城项目;
2.2020年企业巡检、项目自检未报送: ***庭、印江山、九洲·北郡、润扬·观澜鹭岛项目。
参照《现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》相关规定,对于资料未报送、报送不及时、审查不严格,决定给予以上现场项目监理部通报批评。
2、项目回访
公司本月对九洲•云栖湖、神州•雲庐、数据物流中心、绵兴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进行了回访,情况如下:
大部分项目监理部得到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好评,为公司树立好的口碑,但九洲•云栖湖项目建设单位反映,项目监理部需要加强进度管理,落实巡检问题整改的时效性。在此,希望其他项目监理部积极与参建各方单位沟通交流,现场发现问题、及时解决,认真完成项目各项工作。
二、上级主管部门文件通报
根据绵住建委函[2020]320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次建筑施工安全、消防安全、扬尘整治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、汛期安全生产暨白蚁防治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:
1. 主管部门表扬项目
***高架桥、***金、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项目(一期)、***扩建(三期)、东原华宇·朗阅二标段、领地东原·阅城一期、科技城综合管廊项目、九洲.北郡、绵州水郡三期项目。
以上项目监理部在2020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中,个别方面表现突出,特给予以通报表扬。
2. 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项目
市政道路项目**路工程项目、仙海龙湾d地块、科技城创新基地、印江山、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、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、神州•雲庐项目。
以上项目监理部在2020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中还存在不足之处,要求项目监理部规避好监理风险,认真履行监理职责,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。
三、项目履职情况
(一)九洲·云栖湖项目
监理履职
1.监理日志
(1)进度情况未按手册要求时限填写,其内容未与周进度进行比较,无法反映监理在进度方面的履职痕迹;
(2)安全周检未在安全情况中记录,无周检整改情况,闭合性差;
(3)个别监理日志未反映进场材料数量。
(4)个别监理日志未填写天气和温度;
2.前期有个别旁站记录有存在问题和有要求,但无整改结果;浇筑时间超过八小时,只有1名监理人员签字;
3.监理通知单回复不及时;
4.见证取样台账中检测报告编号和相关内容填写不及时。
制度执行
1.未见近期主管部门文件学习记录;
2.工程档案盒未见卷内目录(二期项目)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九洲·云栖湖项目监理部50元的经济处罚。
(二)绵兴路改造提升工程
监理履职
1.监理日志
(1)有个别日期,砼浇筑情况未在手册要求的巡视、旁站栏记录;
(2)砼浇筑有旁站记录和见证取样情况,监理日志中错填写成“无此项工作”;
(3)进度情况未按手册要求时限填写,其内容未与周进度进行比较,无法反映监理在进度方面的履职痕迹。
2.旁站记录
(1)有个别旁站记录仍出现“砼标号”叙述,也出现有“是否”,监理履职无肯定用语;
(2)坍落度设计值写成“180-200mm”,未按试配填写即180±20mm;
3.监理通知单发出未及时回复(现场监理已督促有资料佐证);
4.安全周检:个别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未及时跟踪;
5.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未在监理例会和安全月报中反映;
制度执行
1.项目部办公室大门未张贴节假日值班表、肃风活动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.项目部办公室布置:
(1)晴雨表从7月14日到检查至今未记录天气、温度情况;
(2)公司资质已过期;
(3)未张贴工程总进度计划、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;
3.未见监理设施配备台账、监理技术资料配备台账;
4.从6月11日到7月28日未见项目部内部学习记录;
5.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未张贴在文件柜上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绵兴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部100元的经济处罚。
(三)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项目
监理履职
1.监理日志:2020年7月9日后无安全周检记录痕迹;
2.监理通知单未回复;
3.监理例会纪要
(1)第四次监理例会,会签栏中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未签字;
(2)个别签到表参会人员无职务和电话;
(3)未见******次工地会议纪要。
制度执行
1.公司资质已过期;
2.工程档案盒无卷内目录;
3.未见近期主管部门文件的学习记录;
4.项目部学习记录情况中,总监发言情况为代写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智慧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项目项目监理部通报批评。
(四)兰州高金冷链物流交易中心项目
监理履职
1.旁站记录:7月14日旁站记录存在问题有要求,无整改结果;
2.监理工作月报:现场存在问题未具体叙述,只有提示和要求;
3.监理例会纪要
(1)现场存在问题未具体叙述或叙述不全;
(2)纪要内容中未叙述项目总监主持会议,而是写成由项目监理部组织;
4.监理日志
(1)个别日志涂改而不是划改;
(2)材料取样情况:每天均是“详见见证取样”,不真实无针对性;
(3)进度情况未将监理履职反映到位。
制度执行
1.未见陈总培训视频、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清单管理视频的学习记录;
2.未见档案资料归档情况的照片;
3.公司资质已过期;
4.项目监理部办公室未张贴工程总进度计划、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兰州高金冷链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监理部50元的经济处罚。
四、分公司
安州区分公司海珂花郡二期花熙府项目
1.监理日志
(1)监理日志对进度、投资、组织管理方面内容较少;
(2)有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,无整改结果;
(3)巡视旁站检查情况未按公司手册填写;
(4)个别日期(查4月)总监未签字;
(5)监理通知及回复未在日志上记录。
2.监理例会会议纪要(查7月31期、32期)
(1)无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;
(2)未按手册格式体现项目监理部履职情况;
(3)签到表填写内容不全,也无共几页、第几页记录;
(4)会议议程针对性不全。
3.旁站记录:监理工作内容资料不全。
4.未见安全周检和月检记录。
以上项目,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如下:
1.公司资质已过期;
2.晴雨表从7月1日到7月20日未记录天气、温度;
3.监理资料凌乱,工程档案未按公司规定归档,无卷内目录,查阅资料时不能及时提供,文件夹中夹有2019年的资料。
4.公司检查资料未见
5.项目监理人员未佩戴执业胸牌;
6.未见项目部内部学习情况;
7.项目部大门未张贴公司肃风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8.无7月考勤表。
以上问题,公司决定给予安州区分公司海珂花郡二期花熙府项目200元的经济处罚。
五、其他
现场项目监理部和职工的罚款,由所属项目总监负责督促收缴,罚款收集起来后,由总监于本月10日前及时上交公司财务部,以免影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。
各现场项目监理部总监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,认真组织学习监管月报,对照检查,举一反三、取长补短、引以为戒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合理规避监理风险。同时,学习有记载,问题有落实,解决有效果。处罚不是目的,主要是使每一位职工的综合能力要在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过程中得到启发与提高,使整个正菱监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。
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0年08月03日